目前分類:尋人 (3)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曖昧不清(塚自創)手塚生日賀文
10月7日樅樹(Fir)花語:高尚花占卜:您有才華,品德高尚,而且很有責任感,希望為社會出一分力。您有著崇高的理想,要居於領導地位才能發揮您的才華,因此應積極爭取向上,不要因為一時的挫敗,而改變您做人的理想。花箴言:付出一般的努力,那麼成果也只會是普普通通。『只能陪你到這裡 畢竟有些事不可以超過了友情 還不到愛情 遠方就要下雨的風景到底該不該哭泣 想太多是我還是你 我很不服氣也開始懷疑眼前的人 是不是同一個 真實的你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找不到相愛的證據何時該前進 何時該放棄 連擁抱都沒有勇氣曖昧讓人變得貪心 直到等待失去意義無奈我和你 寫不出結局 放遺憾的美麗 停在這裡』『美夢裡有怎樣氣候 你終於回過頭看我 抱著你幸福的輪廓 連嘆息都變的清澈 你的溫柔還清晰如昨 伸出手彷彿就能觸摸 哈...... 我終於不那麼執著 接受分手是一向預謀 就算是輕輕的微風 也在試探思念濃薄 你忘的傘還依我的窗 望著窗外那悠悠春光 我心中延續和你的情感 有一種曖昧的美滿 忘記了思念的負擔 聽不見你們 相愛近況 我自私延續心中的期盼 有一種曖昧的晴朗 站在這城市某一端 寂寞和愛 像浮雲 聚又散』手塚發現到自己和梅雪的感情總是那樣曖昧沒有界定的感覺,他們的感情似乎還缺少了什麼樣的東西似的,手塚也搞不清楚那是什麼樣的東西,可是感覺上兩人就真的像是欠缺某樣東西一樣在生活,手塚不想要這樣的對待自己的女友,只是自己真的不知道要怎樣去對待自己的女友,連梅雪都不知道要怎樣的對待他,梅雪也很不想要有這樣的感覺,明明就是自己的男朋友,卻感覺這樣的陌生,梅雪當然不願意這樣陌生的感覺,梅雪決定好好的和手塚交流,要不然自己一定會悶死的。「國光,等下放學後我們去書店好不好?」梅雪微笑的看著手塚。「妳要去書店做什麼?」手塚疑惑自己的女友為什麼要邀請自己去書店。「我想要去買一些書,陪我去啦!」梅雪開始撒嬌。「好,社團結束後就陪妳去。」手塚馬上就答應下來。梅雪只是想要改進兩人的關係,梅雪擔心自己不知道要如何定位手塚和自己的關係,梅雪不喜歡這樣曖昧不清的感覺,儘管兩人已經表白過了,可是現在卻感覺到這樣很不舒服,梅雪想要告訴手塚說自己真的很喜歡他,兩個理性的人交往在一起感情方面也變得理性多了,手塚從沒有因為他們兩人做出什麼樣的事情而失控過,感覺上自己真的沒有什麼必要因為某些事情要吃醋,或許是因為知道梅雪身邊本身就有許多男性的朋友,梅雪清楚手塚很受到女性的歡迎,大概就是這樣的原因讓他們吃醋的機率大大的降低。「國光,我好討厭這樣的感覺喔!總覺得我們缺少什麼東西似的。」梅雪站在手塚的面前說。「抱歉,是我給妳不安的感覺了嗎?」手塚很擔心是自己給予女友不安的感覺。「我都把事情跟你說了,但是我們之間的關係還是沒有改善。」梅雪想要嘆氣了。「的確是這樣,真的很抱歉。」手塚不喜歡看見梅雪無奈的樣子。手塚喜歡梅雪的原因是因為梅雪的笑容真的很好看,第一次見到梅雪的時候是看見梅雪正在河邊練球,那時候的梅雪即使一個人練球也可以笑的很開心,這是手塚覺得不可思議的現象,當兩人正式交往的時候手塚驚覺梅雪總是會無時無刻的笑給他看,但是當自己觸碰到梅雪內心最深處的地方的時候,梅雪就會開始逃避,手塚不喜歡這樣的梅雪,可是他清楚那是因為自己觸碰到梅雪最不應該碰到的地方,手塚會了解到的原因是龍牙曾經提醒過他,要他盡量不要觸碰到那些地方,梅雪想要說的話自然就會說出口,自己心急也沒用,過於急躁的話會把人給逼走的,梅雪不是那種給人家很隨便的女孩,梅雪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要和自己在一起的。「妳在想什麼?」手塚溫和的問出這句話。「我在想,我是不是要減少和亮亮在一起的時間,然後把那些時間挪給你?」梅雪很在意這種問題。「如果妳覺得有需要的話就做,可是我不希望因為我的關係而打亂妳和好朋友相處的時間。」手塚是真心這樣希望的。「嗯…我是希望我們多相處一點了解對方。」梅雪搖頭。「是嗎?這樣也好。」手塚知道梅雪的意思。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就是我在你身邊,可是你不知道我愛你,那麼…什麼樣的距離可以讓他們如此的煩惱呢?心的距離,明明近在咫尺,卻感覺那樣的遙遠,世界上最難以拉近的距離就是心靈上的距離。一陣風吹過去,吹亂了梅雪的長髮,手塚看見梅雪淡淡的笑容,他很喜歡梅雪那樣的笑容,淡淡的微笑彷彿如同看見天使一般,手塚總算知道為什麼冥戶喜歡看梅雪這樣的笑容,為什麼會喜歡上她的原因了,帶著淡淡的微笑的梅雪才是真真正正的梅雪,那樣的美麗與不可侵犯的氣質,在梅雪身邊的男孩子都是屬於她的騎士。『好美的笑容,怪不得他們會這麼喜歡小雪的笑容。』手塚已經明白事情。風傳來一聲話語,他聽見自己最心愛的人說出的話語,手塚對於這話語也回應回去,同時他也了然於心,因為他們的感情會陪伴他們走到人生的盡頭。「Ti amo」梅雪對著手塚說,風把這項訊息帶給手塚。「愛???」手塚回答。愛???→日語,我愛你、Ti amo→義大利語,我愛你。「國光,你知道嗎?我很怕寂寞的!」梅雪笑著說。「我知道,快樂是妳掩飾寂寞的面具。」手塚把梅雪摟在懷裡。其實手塚早就知道梅雪很怕寂寞,不知不覺中手塚會看見梅雪落寞的樣子,很久以前手塚就見過梅雪在雨中哭泣的樣子,那時候手塚把梅雪抱在懷裡,任由梅雪哭泣,手塚不知道要怎麼安慰在哭的梅雪,從那時候起,手塚就一直很關心梅雪,不希望她哭泣,手塚不喜歡看見哭泣的梅雪。猜忌是感情上最大的敗筆,這是他們都知道的事情,可是手塚就是會不自覺的去猜忌梅雪的感情,飄忽不定的心意讓手塚不知道要怎樣才好,害怕的心情隨著日子的增加與之漸增,不管怎樣就是不希望梅雪去喜歡上他以外的男性,加上梅雪的性別意識很低,對於男性的一切根本不會去在意這麼多,總是會和自己的好朋友玩的很快樂,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手塚自然而然都會擔心這樣的事情,也一直努力克制自己要去相信梅雪,就是希望可以在梅雪和自己的身上找到平衡點,唯一的平衡點是需要雙方去維持的。正因為越是了解對方越無法好好的跟對方相處,梅雪並不害怕這些原因,她真正害怕的是,他們的心已經不再契合,已經不會像以前一樣,那種感覺才會真正的傷害到梅雪,梅雪知道自己不管怎樣努力手塚都不會知道自己真正的心意,的確心裡面多少還留有對冥戶的一絲情意,但…最美好的愛情就是那種無法相愛的感覺,傳承了那樣淒美的愛情,輕輕的收好自己所僅剩的回憶,可以細細的在往後的人生中品嚐,或許今生無法在一起,來生也許會有機會可以在一起,但是現在只要看著自己未來要怎樣去走,那樣的滿足將會是永遠的,現在可以和手塚在一起梅雪很滿足,非常的滿足這一切。他愛的人就是那樣明理,她的理智可不會輕易就輸給情感,手塚就是愛她這樣,但是也擔心她這樣的作法,不管怎樣去愛,到最後如果對方要分手的話,他們一定會放手去讓對方飛翔的,他們不希望給對方造成很大的負擔,只希望可以好好的跟對方在一起,不要猜忌對方的心思,不要去害怕對方背叛自己的一切,只要努力好好跟對方在一起就可以了,這是他們最想要的決定,因為他們只能這樣做。越前家的兩姊妹個性其實都差不多,就是差不多的關係讓他們這兩位男友總是會有很多的困擾,多少都希望可以去了解自己的女友,女友倔強的樣子讓他們感到煩惱,同時也了解到自己去愛一個人的時候會有什麼樣的感情,天才還是會有平凡人的煩惱,遇上愛情他們兩人就不再是天才,他們就是平凡人,平凡的愛上自己身邊的女孩,平凡的告訴自己身邊的女孩自己有多愛她,平凡的一切讓他們放下天才的光環,讓他們可以找回自我的一切,愛情是拯救他們變回平凡人最好的良藥。梅雪微笑的看著手塚,她知道手塚就是這樣老實的人,老實到自己覺得有些好笑,手塚給她的感覺就像是真田,但是某些地方還是不一樣的,梅雪沒有去在意這麼多的問題,她只希望以後可以好好的在一起,不需要去猜測對方的一切,這樣的話屬於他們的幸福時刻就會來到,梅雪一直很期待這件事情的來到,幸福時刻對他們來說是可遇不可求的,只要能夠好好的生活下去,很多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的,這是梅雪所相信的一切,手塚是她親自挑選的人,因此她相信手塚。梅雪相信他們兩人的愛情可以繼續下去,儘管現在有點曖昧不清,但是很多時候他們總是會刻意的去了解對方,盡量和對方好好的溝通,他們可以相愛也可以相處在一起,他們不想要因為自己的關係而破壞這個不可多得的愛情,其實梅雪知道愛情很簡單,只是套進去的公式到底是什麼,這點誰都不知道,只有自己和自己的另外一半知道愛情的公式到底是什麼,這點梅雪到現在都還是很清楚的,她不會刻意的去為難手塚,盡量讓自己和手塚可以得到很好的生活,讓兩人知道自己是可以和對方相處的,要讓對方知道自己並不是想像中那樣美好、不是完美的,一定在對方的眼中是有優缺點的。愛情一旦認清了事實並不一定會破滅,有的時候感情面對了現實會感到很好,知道對方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告訴自己是否可以適合這個人,愛一個人可是需要勇氣的,喜歡一個人是需要衝動的,了解一個人是需要時間的,包容一個人是需要肚量,相愛要緣分,想處要智慧,這些梅雪都懂,因此有的時候理智大於感性並不是不好的事情,只要可以和手塚在一起,梅雪這些事情都很願意去做,梅雪想要和手塚一起找出他們所缺少的東西,或許是熱情,但是每個人都有每個人適合不同的愛情,因為愛情上面並沒有絕對的事情。有人說:把戀愛比喻乘法公式,只要放進一個零等於什麼都沒有,自愛、自重、信任、對『對不起』、謝『謝謝你』、愛『我愛你』都是戀愛中最重要的一環,從那一分鐘開始,我們的人生被錯置成兩個全然的不同,而愛情,還欠了我們一分鐘,愛情還欠我們一分鐘,愛情其實是兩條從不相交的平行線交集在一起,中間有一個焦點,就像是X與Y一樣,愛情就像是數學公式,理也理不清,是否算的出來?有解or無解呢?解出答案後是否還是無解?帶進去答案後算出來的是有解還是無解呢?因為愛情是永遠算不出來的。「我想我們的感情可以繼續下去的。」梅雪對手塚說。「是啊!也許是我們太憂心了。」手塚微笑的梅雪說。「其實我們什麼都不缺,只是理性大於感性,沒有像是戀愛中的熱情罷了。」梅雪靠在手塚的肩膀上。「這是屬於我們的愛情,只要我們有決心,一定可以繼續下去的。」手塚懂梅雪要說什麼。「嗯!一定的。」梅雪這麼保證。「當然。」手塚很高興自己可以擁有梅雪。梅雪覺得這樣曖昧不清的感覺沒有什麼不好的,只是他們有點被世俗給束縛住,儘管他們的戀情是理性大於感性也沒有什麼關係,他們可以好好的繼續走下去什麼都不是問題,他們相信他們自己的愛情可以繼續下去的,交往了四年快要五年了,他們慢慢了解對方到底是什麼樣的人,他們漸漸的學會和對方相處的情形,這樣的感覺一點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只要自己有信心什麼都可以克服的,這是他們相信的。End後記:之前網球校隊的感情生活被我給刪除,是因為我發現到裡面實在是因為漫畫的比例佔了大多數,這樣讓我覺得很困擾,因此決定利用別的長篇給替代,但是依舊是除了古老的國度之外,其餘長篇的龍馬和幸村都會是女性,請大家要有心理準備,當然寫完之後我也會調查說大家是否想要出本之類的。各位!親愛的大大們,網球王子的文章大概只有古老的國度裡面的龍馬和幸村是男性外,其餘的文章,包含短篇都是女性喔!如果不想要看的話請自行離開,不要總是問說為什麼是女性這件事情,所以請大家自己要好好的評量一下自己要不要看文。天空和奇摩、無名我一共有兩個部落格,裡面放的文章都不一樣,因為資料夾已經滿了的關係,所以要看黑執事、海賊王、王牌投手、十二國記文章的話,請自己想辦法轉換到另外一個部落格裡面去看,我在部落格上面都有放上連結,連結上面有打海賊王和黑執事的連結,直接按下就可以連結到另外一個部落格去了,請各位客人們想要看的話自己動手,因為我沒有辦法同時顧及到大家的關係,想要看文章的人還是請自己動手喔!要不然就問我,我可以告訴你們。(如果已經本身在有海賊王和黑執事文章的部落格當中的人可以忽略這段話)有錯字的話請自行忽略不要理會,每天大約都會PO上一~兩篇文章,但是配對不定,所以發文的專欄也不定,平均每天應該都會放上一篇,以部落格的日期顯示,不管怎麼說每個專欄大部分都會輪到,暫時先盡量以短篇的為主,是因為想要把短篇的文章出清,長篇也會不定時的放上來,情人節系列不定時的會PO上來,不一定會照著節日發上來的,有時候想到就PO上來。在鮮網當中有意見的人請到建議區發言,想要催文的人也是請到那裡去發言,說你真的很想要看哪篇文章。各位,請發揮你們的愛心,如果滿意這篇文章的話,就請給予我票數一張,此只限於在鮮網的大大,如果說在部落格的大大很滿意文章的話,請回應一下吧!鮮網的大大們也可以到會客室裡面去留言,告訴我你的感想喔!

 

蔡政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小寶給爸爸的父親節禮物
每年的母親節學校都會帶著小朋友作要送給母親的卡片或禮物,收到之後很開心但心中知道這是學校的作業之一
。父親節是暑假中,沒人逼卻會自己完成的卡片更顯珍貴
。哥哥今年的卡片外觀~有煙火、彈跳愛心、熱氣球,內容物要留給爸爸驚喜所以LO沒動它
愛心熱氣球~~上面還貼上爸爸、媽媽、和哥哥,妹妹ㄋ?  哥哥說:『我沒做妹妹ㄝ。』
妹妹的卡片~~煙火、還有遮簾~~裡面藏了什麼ㄋ?
翻開一看~~彈跳愛心出現囉。
寶貝於8/8日凌晨將此禮物獻給爸爸,爸爸開心的收完禮物後馬上要求小妹要使用按摩券(內有自畫之按摩券、搥背券、做臉券....),結果小妹說:『今天好累喔,除了今天都可以用~好嗎?我想睡覺了。
』LO和哥哥都笑著說:『早叫妳前面要加個"幫妹妹"按摩券、"幫妹妹"搥背券了。』

 

蔡政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刑法第309,310,311條成立要件及提告程序~
刑法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未指出具體事實,而公然對他人為輕蔑之表示,這種行為使人難堪,足以貶損他人在社會上的地位 ,因此刑法三百0九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如前述,根據院字二 O 三三號解釋,所謂「公然」是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之狀況 所謂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是指以暴力公然對他人做出輕蔑的表示,例如:向他人吐口水
刑法 第 310 條 (誹謗罪)
一、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三百十條第一項:普通誹謗罪)
二、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三百十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
三、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刑法三百十條第三項)
例如:常見於部落格以文字攻擊他人或侮辱他人
刑法 第 311 條 (免責條件)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 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 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誹謗罪依刑法第三百十四條規定,為告訴乃論之罪,亦即有告訴權人(例遭誹謗的人)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訴訟要領需準備相關證據直接向該管派出所聲明提出刑事告訴並接受偵訊筆錄,訊後取報案三聯單,以備將來查詢案件進度及證明,或直接向當地地檢署自訴。


 

蔡政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